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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思考

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5-04-10 13:35:00.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思考

双鸭山市法律援助中心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基本工作方法。法律援助,是政府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保障其获得与普通公民同等的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这始终是党和政府关心的一个重大的法制领域方面的工作。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开展好法律援助,把这一政府惠民工作,好事做好,实事做实,为群众真心真意的解决法律诉求排忧解难,对于解决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和正义,维护社会的平衡与稳定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法律援助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法律援助与贯彻群众路线之间的联系

(一)保障人权是群众路线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根本表现和要求

坚持群众路线,要求法律援助做好保障人权的工作。在新形势下,一方面是大量涉及公民各种权益的纷争都需要采取诉讼形式解决。但是有一部分公民在遇到法律纷争时,由于无钱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因而存在法定权利的平等与保障权利实现的经济条件不平等的矛盾。另一方面,市场经济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运行机制造成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从而加大了个人贫富差距,而这种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在现实生活中与各种权力交易后,非常容易形成一种恃强凌弱、称霸一方的腐败现象,这就造成了公民适用法律上的平等而事实上的不平等。法律援助的设立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律师在诉讼中免费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代理或辩护,不仅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确保人权的真正平等。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服务困难群众,不仅可以保障人权,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且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化解社会矛盾是群众路线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时代表现和要求

坚持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要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要求,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努力把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法律援助工作就是要引导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对在法律援助咨询和办案中反映出来的信息进行梳理,从中发现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分析产生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维护公平正义是群众路线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和要求

法律援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其要求是保障弱势群体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民生权利,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基本权利平等的保护,使他们不因经济条件的差异都能平等地获得法律帮助,保障其在权利实现中的公平待遇,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彰显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利于调动广大群众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社会活力。因此,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让更多困难群众平等享有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在贯彻群众路线中的作用

(一)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客观原因,仍然还有部分困难群众。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有效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对于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凝聚广大人民群众力量实现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法律援助作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这就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为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二)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法律需求的必然要求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全民普法不断深入,整个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和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群众包括困难群众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公正、平等地享受法律保护、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强烈愿望和基本要求。满足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是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这就要求法律援助工作必须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适应困难群众的现实需要,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使他们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是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广大困难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相比,法律援助工作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这就要求我们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自身建设,强化工作基础和服务能力,努力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三、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方向

(一)牢记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点,增强服务意识

实践证明,背离群众观点,丧失群众立场,工作就会出现偏差,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失去群众基础。只有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才能深刻认识人民主体地位,才能真正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深刻含义,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自觉增强服务为民意识。始终把困难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经常了解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不断加大的形势下困难群众权益保障情况,准确把握各类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适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调整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努力满足困难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使法律援助发展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坚持联系群众,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弘扬优良作风

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法律援助行业形象和公信力。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把困难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法律援助工作成效的标准,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熟悉掌握群众工作方法,强化大众视野、百姓视觉,从困难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矛盾最突出的地方抓起,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实打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着重解决事关群众权益保障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经济困难标准以及政府财政保障等根本问题。完善联系群众制度,包括基层联系点制度、调查研究制度、接待群众来访投诉制度、案件回访制度等,拓展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注重吸收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工作。

(三)满足群众需求,提高服务能力,践行群众路线

群众工作能力是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的重要内容。必须掌握群众工作的基本规律、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切实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适应人民群众需要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在当前法律援助立法过程中,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反映群众意愿,把困难群众的所思所盼变成法律援助立法的思路和具体规定,提高战略谋划、顶层设计、统筹全局的决策能力。以解决群众困难和基层问题为导向,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继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总结经验,在巩固好的受群众欢迎的便民做法基础上,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方法,建立便民服务长效机制。

 法律援助情系百姓,保障民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形势下法律援助事业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不断丰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思路,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以更加主动的姿态、更加过硬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为民便民利民,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优化服务质量,完善便民措施和运行机制,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队伍职业化建设,广泛调动社会资源,强化服务能力,扩大社会影响力,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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