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定点药店查询 正文 关于将万鑫医药名苑分店等纳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的公示

关于将万鑫医药名苑分店等纳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的公示

来源: 医保局 发布时间:2018-06-28 10:06:36.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方便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黑劳发[1999]125号)文件规定,经零售药店申报,市医保局现场核查,并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会议研究评估决定,将保康大药房等7家药店拟纳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被公示的药店不具备定点零售药店资格条件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市医疗保险局稽核二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8日——7月4日
  通讯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行政审批中心五楼医保局稽核二科
  邮编:155100
  联系人:钱鸿刚
  监督电话:0469-6695333
  双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局
  2018年6月28日
  拟纳入协议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1、双鸭山市万鑫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名苑分店

2、双鸭山市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小区店

3、双鸭山市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建设路店

4、双鸭山市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二马路店

5、双鸭山市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二马路广场店

6、双鸭山市尖山区胡宇口腔诊所

7、双鸭山市尖山区杨柳口腔诊所

(责任编辑: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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