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30日-2018年6月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69-4276791传真:0469-4283783通讯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70号邮 编:1551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黑龙江建龙化工有限公司1×200t/h干熄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部分) |
双鸭山市 岭东区 |
黑龙江建龙化工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富邦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该工程属于技术改造工程。主体工程建设1套处理能力为200t/h的红焦运载设备、干熄炉及供气装置、装入装置、排焦装置、气体循环设备,配套建设1台98t/h干熄焦锅炉,1座除氧给水泵站、1座除盐水站、1座汽轮发电站(内设1台30MW凝汽式汽轮机+1台30MW发电机组)、1座循环水泵房及冷却塔(厂房及冷却塔利旧,其它设备新建)、干熄焦系统供配电设施、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及通讯设施、1套干熄焦综合电气室、1套汽轮发电站综合电气室、干熄焦区域内照明系统、消防设施,干熄焦区域内给水系统,循环水系统,排水系统,雨水系统、1座干熄焦环境除尘地面站、1座筛焦楼除尘地面站,4座运焦转运站等。 |
(一)噪声:工程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风机采取软连接,汽轮机、发电机、泵类均位于独立的厂房内,干熄焦锅炉放散口安装消音器。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二)固废:一、二次除尘收集的工业粉尘(焦粉)采用密闭式刮板输送机和斗式提升机送入一、二次焦粉仓与及筛焦楼地面站收集的工业粉尘,定期由汽车运至备煤用于配煤;本体地面除尘站收集的工业粉尘(焦粉)直接送备煤和炼铁喷煤。废机油暂存于焦化厂内煤塔下方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最终回用于焦炉加煤车链条润滑。 |
(责任编辑:市环保局)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双鸭山政务微信公众号(syszw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