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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食药监局召开 2018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推进会

来源: 市食药监局 发布时间:2018-05-31 14:42:29.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扎实推进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5月31日,双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2018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推进会及2018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业务知识培训会。辖区内哨点医院、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化妆品专营企业、医疗器械专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四县局主管局长和相关工作人员及市局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市食药监局局长于桂平、稽查专员孔德旺、市不良反应中心负责人何恩惠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总结了2017年度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工作情况2018年1-5月份不良反应(事件)工作上报情况,表彰了2017年度全市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同时部署安排了2018年工作重点。宝清县局、集贤县局和宝清县人民医院、集贤县人民医院、市双矿医院三个哨点医院分别发言,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经验进行了介绍。

孔德旺专员在会议上提出要求,要加强对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领导,按照“稳数量、提质量”的监测方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提高报告数量和质量,哨点医院要杜绝零报告。

于局长在推进讲话中强调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对2017年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充分肯定了哨点医疗机构积极发挥报告主渠道作用,为监测工作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希望通过此次推进会议,使各医疗机构和哨点医院、进一步增强对监测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推进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于局长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要求各参会单位要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要充分认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重要性,要站在科学监管的高度做好监测上报工作;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队伍建设,要不断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监测报告质量;要加强监测制度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及机制,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用药安全。最后于局长指出,要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年度食品药品安全评议考核指标项目中,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会议结束后,进行了不良反应监测业务知识培训会,市不良反应中心工作人员对参会人员进行了药品、医疗企业、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上报业务知识进行了讲解,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并对系统填报中常见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进一步提高了参会人员的专业知识。

 

(责任编辑: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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