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速递 正文 公安权威发布: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

公安权威发布: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

来源: 双鸭山市公安局宣传科 发布时间:2018-01-29 14:54:5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现以下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式:110,及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或者通过网络和信件进行举报。发现有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拨打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12388进行举报。

综合整理自:警笛、丹东警事、阜城公安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公安局宣传科)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双鸭山政务微信公众号(syszw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