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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全市药品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 市食药监局 发布时间:2017-12-11 15:50:37.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全市药品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双政办规〔2017〕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主要内容简要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意见》从药品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并提出针对性措施。
流通环节。一是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药品流通秩序。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和诚信记录。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二是全面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规范零售药店互联网零售服务。建立完善互联网药品交易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
使用环节。一是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统筹推进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规范医疗机构处方开具、药品采购使用及管理行为。二是完善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加强基层和公立医院用药衔接。三是探索建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处方、医保结算、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四是建立医疗费用监测机制,加强医院内部控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五是落实药师权利和责任,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探索药师多点执业。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改革举措有哪些?
结合我市实际,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7】38号),采取了以下措施:
流通环节。一是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提高行业集中度。二是全面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加强“两票制”落实监督检查,将不执行的生产、流通企业列入“药品采购不良记录”。三是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联合议价采购”优势,完善药品带量议价采购激励机制。四是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五是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租借证照、虚假交易、商业贿赂、价格欺诈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和医疗机构。六是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加强合作,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新型业态。
  使用环节。一是强化药物合理使用和监管。推动基本药物的临床使用,强化药物使用监管,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二是改革以药补医利益驱动机制。督促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价格,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为医疗卫生调整腾出空间。三是强化医保规范行为和控制费用的作用。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医药费用的控制和监管制约作用,统一药品医保报销目录,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四是积极发挥药师作用。加强药师队伍建设。
三、改革完善药品流通使用政策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措施,涉及药品流通、使用各个环节,涉及较多行业主管部门。为把各项改革措施落细落实,意见对每项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重点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加强督导检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药品流通使用政策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明确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督导检查,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二是落实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有关信息互通机制,促进监管合力。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营造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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