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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生育和医疗保险5年内完成合并

来源: 医保局 发布时间:2016-09-05 10:56:29.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人社部:生育和医疗保险5年内完成合并

  人社部日前公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下称《纲要》)。《纲要》明确,未来五年,就业、养老、医保等各方面都将有变化,除了提及备受关注的延迟退休,以及公务员基本工资将定期调整外,还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

  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继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之后,今年4月,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文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此次《纲要》提出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适当”二字该如何理解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下,养老保险赡养负担日重,退休人员养老金不断增长,致使基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养老金调整既要切实保障退休人员生活水平,也不宜超过经济、社会各界承受能力。

  生育和医疗保险将合并

  今年以来,广东一直在探索研究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此前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时也明确,要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此次《纲要》再次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要求“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实行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统一”。

  为什么要将两个险种合并记者在此前的采访中了解到,两个险种合并实施,是“五险一金”精简归并的举措之一。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于生育保险中的生育医疗费用发生在医院,这一部分跟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营相似,若合并经办,有利于节省管理经费和成本,进一步提高社保经办效率。

(责任编辑: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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