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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区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调研的通知

来源: 医保局 发布时间:2016-05-17 09:08:36.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于开展区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调研的通知

  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流程, 提高办事效率、整体服务水平和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根据市委和人社局提出简便、高效、利民的要求,决定在四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医疗保险工作调研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研时间

  2016年5月5日至6日,到各单位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二、 调研目的

  通过此次调研,全面了解城镇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和基金征缴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和百姓身边,切实了解和解决参保人员反映的困难,认真梳理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管理中工作不到位的现象,使我们的医疗保险服务工作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

  三、调研内容

  (一)医疗保险基金征缴

  各区医疗保险财务及内控制度建立情况、银行帐户管理情况、基金收支管理情况、基金核算情况。

  (二)医疗保险业务流程

  各区医疗保险参保扩面情况、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签订情况、缴纳医保费确认情况、住院登记办理情况、医疗费报销归集上报发放等方面工作。

  (三)业务经办服务水平

  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对待参保人员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方面。

  四、调研方式

  (一)“听汇报”:听取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扩面及基金征缴完成情况的综合汇报。

  (二)“看资料”:查看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扩面进度、基金征缴完成情况;各项业务办结情况;财务及内控制度及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三)“征建议”:深入社区面对面向参保人员征求医保服务工作效率、签订医保费代扣代缴协议及办理业务流程等工作中不方便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疗保险工作调研检查,是提高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水平、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调研检查结果要纳入年终考核分数,各区医保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大力支持,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工作重点。各区医保经办机构要采取有效方法,切实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和业务经办的能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以方便参保群众办理业务为原则,把这项关乎百姓健康的民生工程落到实处,更好的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医疗保险服务。

  (三)认真总结经验。通过这次调研检查,各区医保经办机构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分析,并按照下达的整改意见立即整改,切实做到“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业务风险、确保基金安全”,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市医疗保险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双鸭山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

(责任编辑: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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