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流程
1、单位代办员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持以下参保材料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手续:机构代码证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财务决算报表和12月份职工工资汇总表原件及复印件,增减人员附《双鸭山市社会保险单位增减表》
2、城镇职工窗口专管员受理申报材料,报送科长复核参保单位缴费人数、核定缴费基数和增减表,主管领导审批
3、专管员按审批后的材料给新参保单位建户,并录入人员信息,稽核窗口复核,开据《双鸭山市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核定表》
4、单位代办员持申报材料和《双鸭山市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核定表》到职工科科长审核,主管局长审批后到银行存款、地税换票、服务大厅财务窗口签字盖章
5、单位代办员持财务签字盖章后的票据到专管员记账确认缴费
城镇职工窗口联系电话:4629830
城镇职工参保单位QQ群:12312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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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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