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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长假期间注意防范侵财犯罪

来源: 双鸭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发布时间:2017-09-25 14:44:39.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国庆节即将来临,节前和节日期间,人们外出购物、银行取款、朋友聚会、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情形相对集中,犯罪分子也借此时机疯狂作案,导致侵财犯罪呈增多态势。结合往年节假日期间刑事案件发案特点,在此双鸭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安全度过十一小长假。

一、案件分析
  1 、“两抢”案件。节假日期间人们一般都携带大量财物,尤其是存取款人员及单身女子随身携带的首饰、拎包、手机等财物则成为犯罪分子的重点作案目标,系飞车抢夺、拦路或驾车抢劫案件的高峰期。
  2 、盗窃汽车内物品案件。居民驾车外出购物、走亲访友等活动增多,在超市、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小区附近停靠且无人看管的汽车都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采用砸汽车玻璃、撬车门、技术开车门、撬汽车后备箱等手法全天候疯狂作案,盗窃车内财物。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提醒群众最好选择有人看管的停车位,并且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上。
  3 、盗窃电动车、摩托车案件。电动车和摩托车是犯罪团伙下手的主要目标。犯罪分子趁夜深人静无人看守之时,随身携带撬车门和开锁工具,采用技术开锁方式打开车锁,搭线点火或钥匙开锁方法发动机车,后驾车迅速逃离现场。
  4 、扒窃、拎包案件。节假日期间,商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餐饮、旅游等行业将迎来经营高峰期,但也是扒窃、拎包案件的多发期。犯罪分子佯装成顾客,混迹商业集中区的商店、超市、餐饮店等各类经营场所和人流密集地,伺机物色作案对象,趁人不注意时顺手牵羊或在同伙的掩护下伺机作案。
  5 、入室盗窃案件。一是入室盗窃居民住宅案件。节假日期间,广大居民工作加班、购物、聚会活动、去外地旅游增多,许多居民家中多日无人居住,处于防范盲点,入室盗窃案件可能高发,特别是以爬阳台、钻窗、技术开锁为手段的入室盗窃仍可能比较突出。二是盗窃临街商铺案件。犯罪分子利用商店门市节前现金流量较多、物品(金银首饰、烟酒等价高物品)进货量大、人流量较大,且白天或者夜间商店门市值守力量又相对薄弱的特点,采用撬卷帘门、撬窗、翻墙、乘隙等手法下手作案。

6、街头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利用节日期间外出购物,人流增多、随身携带较多现金这一特点,在银行、超市、公园、汽车站、火车站、医院等门口采用迷信、拾物平分等手段,团伙或结伙作案骗取受害人钱财。

二、警方提示

1 、外出活动时应尽量少带财物,尤其是女性人员避免单独外出和在偏僻处活动,汽车或步行时,尽量将手提包挎在腋下,切勿将包放在左肩等易遭抢劫的部位。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自我防范意识,一旦发现可疑线索和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2、广大群众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很多警惕心弱的车主经常将大量的现金、香烟等物品存放在车内,还有一些车主在吃饭时或者下班后未将电脑、手机、包袋等物品随身携带,将车厢当成保险箱,导致车内财物失窃。车主停车离开时要做到“包随人走”,勿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车辆长期停放应尽量选择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或车库,避免给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

3、不要将车辆停放在无人看管的地方,进入商业场所时请将摩托车、电动车存放在车辆保管处,且将车辆锁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在饭店就餐、超市购物时,要将贵重物品或随身携带的提包等物品放在视线范围内,或请亲朋好友帮忙照看。

5、居民放假外出时一定将门窗锁好。商户不要把大量现金放在店内,及时存放到银行。有3日以上外出旅行计划的家庭,最好联系亲朋好友代为看管。

6、提高防诈骗的意识,牢固树立“天上不会掉馅饼”的想法,不贪小。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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