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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监督与法规科

来源: 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6-12-29 09:58:39.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承担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承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及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许可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推动综合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等职责范围内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与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责任编辑: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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