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案时限
1、接到举报应在24小时内,指派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
2、对直接管辖区域内的违法案件,应在4小时内到达违法现场制止和调查处理。
3、一般案件应在15日内调查处理完毕,较大及较复杂案件30日内调查处理完毕,重大或疑难案件60日内调查处理完毕、最长不得超过90日内。
4、对上级批转案件、举报案件应及时组织调查并在20日内向批转部门反馈办理情况及查办结果。
二、办案纪律
1、端正办案态度,做到执法严明。
2、规范办案程序,做到依法办案。
3、提高办案效率,做到公正透明。
4、公开办案结果,做到执法公正。
5、严肃办案纪律,不徇私舞弊、索贿受贿,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宴请、礼金、礼品或有价证券等。
(责任编辑:市执法局)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双鸭山政务微信公众号(syszw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