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7】6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黑财监【2017】5号)要求,现将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由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市财政局组织力量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实施,检查单位10户:
一、联动检查单位
1、双鸭山市外侨事务旅游局
2、双鸭山市体育局
二、其他行业检查单位
1、双鸭山市卫生和计划委员会
2、双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3、双鸭山市城市管理局执法局
4、双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双鸭山市煤炭安全管理局
6、双鸭山市民政局
7、双鸭山市住建局
8、双鸭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检查时间自公示下发之日起至9月15日结束,重点检查201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必要时可以追溯相关会计年度或延伸检查相关单位。
欢迎社会各界对上述公示单位进行监督,如知情有关违纪违规问题,可进行举报。电话:0469-4282794
特此公示。
双鸭山市财政局
2017年6月12日
CopyRight@双鸭山市财政局201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