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3      责任编辑:市财政局      点击量:1728

双鸭山市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双鸭山市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表

及“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双鸭山市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九、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和政协全国委员会,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所做的全国性和全省性的决议,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二)组织实施政协双鸭山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三)负责政协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负责政协委员的视察、调查、评议、参观、学习、座谈、研讨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五)负责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六)收集和整理委员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七)研究贯彻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负责市政协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络和民族宗教工作。

(八)负责总结各级政协工作经验和市政协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市政协对外友好交往和台、港、澳及侨胞的联络工作。

(十)负责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协的工作联系,并加强协调、配合。

(十一)负责市政协机关的行政和事务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职能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双鸭山市政协共设5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社会法制民族宗教祖国统一工作委员会。市政协机关设综合办事机构1个,即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双鸭山市政协机关总人数80人,其中:在职职工43人,退休人员37人。

四、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

2017年纳入双鸭山市政协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计1个,即双鸭山市政协。

第二部分:双鸭山市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三公”经费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双鸭山市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双鸭山市政协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双鸭山市政协2017年收支总预算926.8万元。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政协2017年收入预算9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政协2017年支出预算9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万元,占总支出的87%;项目支出124.8万元,占总支出的13%。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政协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6.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2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1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双鸭山市政协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4.3万元,主要原因是:是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6.3万元,占总支出的6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3.4万元,占总支出的31%;住房保障(类)支出47.1万元,占总支出的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47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是在职职工工资标准提高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9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8万元,减少17%。主要原因是:压缩项目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会议(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25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28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4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4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7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影响公积金补贴增加。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政协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小型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小型维修费、小型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离退休公用支出0万元。福利费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124.8万元。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注: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九、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政协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2017“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2.6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加7%,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注:双鸭山市政协2017年无采购预算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月1日,双鸭山市政协账面固定资产总值1118084元,其中,共有车辆1台,价值275000元,其他资产843084元,无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

十三、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政协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双鸭山市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机构事务(款):反映本级财政部门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二、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双鸭山市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