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政协2015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11-09      责任编辑:市财政局      点击量:10485

第一部分双鸭山市政协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和政协全国委员会、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所做的全国性和全省性的决议,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二)组织实施政协双鸭山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三)负责政协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负责政协委员的视察、调查、评议、参观、学习、座谈、研讨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五)负责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六)收集和整理委员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七)研究贯彻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负责市政协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络和民族宗教工作。

(八)负责总结各级政协工作经验和市政协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市政协对外友好交往和台、港、澳及侨胞的联络工作。

(十)负责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协的工作联系,并加强协调、配合。

(十一)负责市政协机关的行政和事务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职能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双鸭山市政协共设5个专门委员会:即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社会法制民族宗教祖国统一工作委员会 。市政协机关设综合办事机构1个,即办公室。

三、决算编制范围  纳入双鸭山市政协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的单位共1个,即双鸭山市政协。


第二部分  双鸭山市政协2015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双鸭山市政协2015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决算收支总表说明

双鸭山市政协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00万元,财政拨款决算收入891.53万元,决算支出94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3.23万元。

二、关于一般公共决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双鸭山市政协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948.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671.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6.78 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 29.89万元。

一、“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双鸭山市政协1个决算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1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9万元、公务接待的批次5次,接待的人数40人,与年初预算对比减少了3.31万元,原因是减少了接待人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减少了4.6万元,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因公出国(境)费用6.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双鸭山市政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9万元,与2014年对比增加了53.8万元,增加了30.91%,主要原因增加人员工资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双鸭山市政协2015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双鸭山市政协共有2辆车,为其他车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政协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4、其他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

5、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5、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委员经费:政协委员调研、视察、考察活动经费、委员报刊费。

17、会议费:政协全会、党委会、主席会及其他会议经费。

18、培训费:政协委员培训费用。

19、专委会经费:对口协商、民主监督、文史资料、提案走访等费用。

20、界别工作经费:各委员界别工作组开展活动费用、驻县区市政协委员活动费。


附:双鸭山市政协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