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编制了《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3、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规范;
4、交通运输行政许可项目、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及办理情况;
5、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项目、依据、标准、程序、监督部门;
6、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财政预算、决算情况;
7、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交通运输规划和统计信息;
8、交通运输项目招投标情况,重大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批准、实施情况;
9、突发交通运输公共事件的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与处置;
10、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1、交通运输干部任免信息等人事管理情况;
12、交通运输廉政制度建设情况;
13、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及行业文化建设情况;
14、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信访、依申请公开的途径。
1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看,网址为:http://www.khr51.com。
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外,本机关还将视情况采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将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需要,向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到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办理,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当填写《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从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载。同时,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也可以通过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电子平台提出申请。
申请人现场申请时,如书写确有困难,工作人员可以代为填写《申请表》。
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问题。
2、受理申请。
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依据申请公开信息内容,转我局有关部门具体办理。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内容或意见统一答复申请人。
3、答复期限。
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答复期限为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答复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4、收费。
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也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三、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工作机构: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中段
邮政编码:155100
联系电话:0469-4260721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或局属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或局属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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