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部门信息等,从内容上分为七类: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法律法规、部门文件、重点工作和其他信息。
二、政府信息类型
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有三种类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主动公开指本机关主动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指涉及保密的事项。
三、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及具体分工,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及联系方式;
2.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行政复议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
3.涉及政府法制业务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4.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双鸭山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http://www.hlj.gov.cn/gkml/szdw.htmlp=1&d=43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予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可能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
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办公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城投大厦506房间
联系电话:0469-4241929
传真号码:0469-4241929
电子邮箱:newsli1980@163.com
邮政编码:155100
(责任编辑: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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