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现结合我局实际,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凡是到我局来咨询价格收费政策的单位或个人,坚决执行一次性告知和首问制,做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耐心解答,服务至上。凡是要进行调定价的企业,必须先向政府请示,得到政府批准后,严格按照《价格法》及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执行,做到调定价不越权、不徇私。凡是经营者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两人以上共同亮证执法,行政处罚必须严格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执行,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绝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对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严格追究其责任。
总之,我们要用积极的工作热情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方法,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服务,让企业和群众满意。
以上是我局公开承诺,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承诺单位:双鸭山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承诺人:李春林
电话:4274206
2017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市物价局)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双鸭山政务微信公众号(syszw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