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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金盛石材开采有限公司开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 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5-29 16:05:0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双鸭山市金盛石材开采有限公司开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双鸭山市金盛石材开采有限公司拟建设双鸭山市金盛石材开采有限公司开采项目,为了让你们及时了解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及你们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倾听你们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双鸭山市金盛石材开采有限公司开采项目

建设单位:双鸭山市金盛石材开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四方台矿西部四方台山东南侧山坡。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31°15′46″~131°15′46″,北纬46°34′51″~46°35′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露天采场),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储运工程(临时排土场和产品堆场)等。该采石场可采资源储量为128.54万立方米,年生产能力为9.9万立方米,矿区总面积为0.100891平方千米,可服务年限9.27年。一采区、二采区采取露天凹陷开采方式,三采区采取露天非凹陷开采方式,采矿方法均为单壁垫沟式开采,用汽车外运。项目总投资260万元,计划于20194月投入使用。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期:施工占用土地、破坏植被、改变局部地形地貌、引发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采区剥离和排土场扬尘、工业场地建设扬尘以及土方运输车辆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矿坑积水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机械和物料运输路线交通噪声对声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施工生活垃圾和剥离废土石对环境的影响;

服务期:开采和运输粉尘对周围植被影响、矿山施工和运输设备运转噪声引起动物迁移、排土场堆存导致水土流失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场装卸和排土场扬尘、运输道路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和矿区内汇集雨水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开采和运输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剥离废土石和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退役期:采矿场服务期满后主要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若不进行回填和生态恢复,在一定范围内将会造成采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仍在继续。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教育,树立野动物意识禁止现场狩猎;尽量不扰动施工区域外的物栖息环境;

2)加强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避免乱占耕地和破坏树木,不得砍伐工程规划范围以外的树木和灌丛,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

3)施工过程中避免乱占耕地和破坏树木,不得砍伐工程规划范围以外的树木和灌丛;

4)尽量采取移栽矿山地表附着植被而非直接砍伐毁坏方式,建议就近移植到现有乡村公路两侧种植,利于当地植物资源的保护;

5)施工过程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规划尽可能减少占地,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以免破坏本区的生态环境;

    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矿山开采应严格控制施工用地线,减少开采用边区域的扰动破坏。

2)矿山开采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进行,表层剥离分时段进行,杜绝大面积采剥;在雨季,业主应关注天气情况,遇大暴雨则宜停止计划的表层剥离进程,防止采区受到阵雨击溅、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3)剥离的表土堆存至临时堆土场,堆放高度控制在4m以内。

4)做好临时堆放表土的防护措施。

5)矿区开采结束后,矿区底部进行覆土绿化,覆土厚0.5m,覆土所需土利用矿山开挖的表土。矿区覆土后,种植高大乔木(杨树),边坡选择种植爬山虎等形成绿筒,草种选择小叶樟等。

6)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应做好周边的截排水设施,防止周边汇水影响开采。根据现场路勘以及工程实际情况,矿区外沿1m设置截水沟,采用浆砌块石砌筑。在截排水沟最低处设置1300m3浆砌块石沉淀池。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及时对排水沟开挖区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施工机械造成扬尘、粉尘等污染;

2)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洒水降尘;

3)建筑材料应在指定区域堆放,不得随处临时堆放,大风天气应采用篷布遮盖建筑材料

4)风速四级以上(>5m/s)暂时停止土方开挖。

5)废石场表面采取植草防护,防治扬尘产生。

4.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生产废水主要为少量车辆冲洗废水,设置临时沉沙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SSCODBOD5,生活污水排入原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

2)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同时做好施工机械维护和保养;

3)运输物料汽车经过敏感点映减速慢行、禁止鸣笛,严禁在夜间通过附近村庄。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全部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太大影响;施工弃方均堆存于废石场内,其中剥离表土堆存于废石场东侧区域,用于退役后生态恢复;弃土和废土石堆存于废石场西侧区域,用于退役后采坑回填。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论证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采完的平台进行绿化

对露天采坑边坡和平台进行治理,采完一个台阶即清理一个边坡,采用手动或机械撬动对边坡的危岩、浮石进行清理,使边坡达到稳定状态,采矿平台预留行车道后对余下的平台进行平整绿化。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矿区周边动物,严禁猎捕野生动物。工程占地以外的林木在服务期间要注意保护,不得砍伐工程规划范围以外的树木和灌丛。

3)按照生态学原理,选择地方特色的乡土植物(杨树),遵循植被演化规律,在绿化的基础上进行环统美化。

4)生产过程中应严格在采矿许可证划定矿区范国内开采,严禁越界开采。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钻孔、爆破过程

本项目剥离产生少量粉尘,采用洒水降尘,可有效降低粉尘排放量;岩凿穿孔工序通过湿式钻孔、喷雾洒水压尘,可使粉尘排放量降低60%;爆破采取多段微差起爆,进行洒水加湿处理,可使粉尘排放量降低70%,减少扬尘量和爆破废气量,另外选择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时间爆破,有助于废气尽快扩散。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破碎、筛分加工过程

本项目运营期每台破碎机和筛分机均设置在单独封闭设备间内,并对每台设备各配备1套布袋除尘器+115m排气筒同时采用封闭式皮带输送机进行物料输送,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则本项目破碎、筛分粉尘总排放速率和总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二级标准要求。因此,粉尘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3)成品堆场

成品堆场通过洒水抑尘、尽量减少扰动次数,厂界处粉尘浓度<1.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次技改项目职工为厂区原有职工,不增加生活污水量。生活污水排入原有防渗旱厕,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处置,不外排,每周清掏1次。因本次不新增生活污水,故利用原有生活污水防治措施可行。

2)本次环评新建11.5m3隔油沉淀池,地面冲洗水通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隔油池容积能够满足机修车间每日冲洗水排放量要求,故措施可行。

3)本项目新增采区及原有采区雨水径流顺地势汇入位于地势较低的原采区内北部沉淀池(500m3)沉淀后,用于采矿加工洒水和道路洒水等、不外排;矿区原破碎筛分区及成品堆场雨水经截排水沟汇入沉淀池(300m3)沉淀后,用于采矿加工洒水和道路洒水等、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采石过程

改善爆破方法,如采用间隔、缓震爆破等,合理安排爆破时间,控制爆破频次,严禁夜间爆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进出口安装消声气等措施,同时在布置上尽量远离外环境噪声敏感点,爆破均选择在白天进行。

2)集堆、铲装、运输过程

集堆、铲装过程应轻装轻放;禁止使用超过噪声限值的运输车辆,并注意定期维修、养护;严禁夜间运输,并定期对矿山公路路面进行维护;运输成品物料途径敏感点路段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3)破碎、筛分加工过程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高噪声设备均设置在单独设备间内,并采用基础减振,设置防振橡胶等。

4)运输过程

本评价要求物料运输途径东山村时减速慢行,限速20km/h,同时禁止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车辆工作时间,22:006:00禁止运输工作。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物料运输对沿线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技改后年生产能力不发生变化,但技改后破碎筛分工序增加除尘器,故技改后固体废物主要为炸药包装物(纸壳、塑料等)、失效爆破器材、生活垃圾、机修危险废物及除尘器收集粉尘等。

1)炸药包装物

本项目技改前后炸药包装物不增加,利用原有收集箱统一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原有炸药包装物收集箱使用状况良好,本次可继续使用。

2)失效爆破器材

本项目失效爆破器材产生量不发生变化,利用原有收集箱统一收集,由原销售单位回收处理。

原有失效爆破器材收集箱使用状况良好,本次可继续使用。

3)生活垃圾

本项目技改前后员工人数未发生变化,故生活垃圾不增加,利用原有收集及储运系统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原有生活垃圾收集及储运系统使用状况良好,本次可继续使用。

(三)退役期生态恢复措施

本次技改项目服务期满后,采矿活动形成的裸露地表,如果采取措施不当或未采取防护措施,容易造成滑坡、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因此,矿山闭矿时,企业应对采矿造成的环境问题进行处理,以保护生态环境。对新增及原有采区进行清理;将废石场内废土石用于采区生态恢复,平整场地,种植当地常见林木,恢复乔灌林地。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范围为项目评价范围内人群、人大、政协代表、政府公务员、其中直接受影响人群比例不小于70%。主要事项为回答对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满意,对拟建项目的建设还有哪些要求与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在环评报告书编写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将在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区域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必要时也可采取召开公众听证会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为了充分考虑你们的看法和意见,发挥你们的监督作用,确保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希望您从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双鸭山市金盛石材开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966666635

联系人:谢余成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45057298

联系人:孙经理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多谢合作!

双鸭山市金盛石材开采有限公司

2018529

(责任编辑: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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