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安动态 正文 双鸭山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联合开展节前食品安全和食品 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集中整治

双鸭山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联合开展节前食品安全和食品 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集中整治

来源: 市食药监局 发布时间:2018-02-09 15:33:54.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深入推进“2017食安双鸭山百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全市人民饮食安全,2月9日上午,双鸭山市公安局、畜牧兽医局、食药监局、市场监管局“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四部门联合对节前食品市场安全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整治。

此次联合检查,主要以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集中、交易量大的大型商超、食品批发农贸市场以及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和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食用油、畜禽肉类、酒类、乳制品、干果、婴童食品、水果蔬菜、水产品等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无证从事食品经营行为,严查索证索票情况,进货渠道查验,严查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联合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大润发超市、天顺大酒店、尖山区丰旺日用品商店、国贸地下农贸市场、双鸭山市山宝肉制品厂等8家企业进行检查。对食用植物油、肉制品、速冻食品(水饺、元宵)、干果、糕点等节令热销食品开展隐患排查。严查从非正规渠道采购食品以及销售不合格食品、来源不明食品等问题;严查散装食品不按规定贮存销售问题;严查食品的离墙离地摆放;严查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问题。保健食品严查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严查采购验证记录;严查标识标签严查专柜情况。餐饮企业严查进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肉质品检验检疫票据是否符合要求;严查聚餐、聚会等集体聚餐中超能力接待、违反操作规范开展餐饮服务接待、不按规定食品留样等行为。

通过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散装食品标注不符合要求、低温奶未低温贮存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责任编辑: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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