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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鸭山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政策解读

来源: 市食药监局 发布时间:2017-12-11 15:52:24.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双鸭山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双政办规〔2017〕17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现将主要内容简要解读如下。
一、《重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重点工作》从食品源头到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进行监管,并提出重点工作安排。
围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四个最严”为统领,以健全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为目标,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深化“双安双创”为抓手,坚持源头治理、效能监管、综合施策、全程控制,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推动我市由农业大市向绿色粮仓、绿色菜园、绿色厨房转变,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总体保障水平。
二、《重点工作》的主要监管举措有哪些?
结合我市实际,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26号),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狠抓法律法规制度落实
落实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处罚到人。
(二)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监管
净化农业生产环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食品安全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落实风险分级制度,完成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工作,实施表格化日程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企业生产记录缺失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和整改合格率。
(三)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大地方食品监测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贯彻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开展居民消费量调查和相关评估等工作。严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以及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围绕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种养结构。贯彻落实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四)建立统一权威监管体制,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和能力建设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落实《黑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对县区政府的考评内容。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评估机制。
(五)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做好舆论监督,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公共安全问题来抓,县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保证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
三、改革完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保障措施有哪些?
《重点工作》提出的监管措施,涉及食品源头、生产、流通、餐饮等各个环节,涉及较多行业主管部门。为把各项监管措施落细落实,安排对每项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加强督导检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明确分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保证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二是落实监管部门职责,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完善风险交流和形势会商工作机制。三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失职渎职责任者。

(责任编辑: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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