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白天到夜间,多云间晴,偏南风2-3级,白天最高气温32度,夜.. (气象专栏)

首页 正文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清不良、建商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230500027904081-00-2018-04-1413402954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4-14

文 号 :双政办规〔2018〕14号

主 题 词:金融工作 农村合作金融 实施方案 通知

名 称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清不良、建商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清不良、建商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清不良、建商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有关单位:

双鸭山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清不良、建商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14




双鸭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清不良、建商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8]11号)要求市政府推进落实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的相关会议精神银监会组建农商行的有关标准,为紧紧抓住我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及涉农重点领域政策扶持的有利契机,有序推进双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鸭山农商行)筹建工作,加快组建双鸭山农商行工作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全省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议精神,以面向三农面向中小企业、面向社区为市场定位,按照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确立市场化、集约化经营思路,不断加大“清非”力量,增强发展后劲,提高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度,打造新型的农村商业银行,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进而实现跨越发展提供重要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

以股份制改革为方向,创新金融服务,普惠“三农”发展,为“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不断优化信贷资产质量,增强双鸭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双鸭山农合机构)资金实力,激发自身活力,净化信用环境,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快商行筹建工作推进步伐,力争在2018年末前实现对双鸭山农合机构20多年来沉积形成的12.5亿元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此12.5亿元不良贷款,全市农合机构自身清收51978万元,其中:市区联社31996万元、集贤农商银行1519万元、宝清联社13546万元、饶河农商银行4533万元、友谊农商银行384万元;法院协助清收66671万元,其中:市区联社29225万元、集贤农商银行7408万元、宝清联社24770万元、饶河农商银行2133万元、友谊农商银行3135万元;公安协助清收6356万元,其中:市区联社563万元、集贤农商银行70万元、宝清联社5723万元

三、工作原则

(一)领导机制。市政府统一领导、全面部署,农合机构全程参与,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落实推进,相关部门、行业条线配合联动,全力清收农合机构不良贷款。

(二)依法合规。双鸭山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要把握政策,规范操作,确保相关职能部门的各个操作环节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三)因地制宜。采取“一户一策、分类清收”的办法,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清收推进方案和扶持政策,确保清收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四)统筹推进。以压降不良贷款、明晰产权关系为基本点,以提升资产质量为着力点,坚持高起点、严要求,统筹各部门各单位举全市之力,加速清收进程。

四、实施时间

启动时间为20181月;结束时间原则上为201812月,视具体清收情况,适当延长。

五、清收方法及措施

双鸭山农合机构对需要各职能部门协助清收的不良贷款进行梳理和分类,逐笔建立贷款台账,并与各职能部门共同确定各种清收形式的贷款额度、清收方式、清收时限。

(一)农合机构自身清收。对于能自身清收的不良贷款,农合机构要制定清收方案,采取内部人员“认领清收”、“清收中心清收”、“责任人清收”三种方式开展,深挖内在清收潜力,加大内部奖惩力度;对村级干部贷款、公职单位贷款公职人员在农合机构自用、担保及引荐贷款逾期未归还,违反党纪党规及相关规定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力争在规定时限内清收51978万元。

(二)公安机关清收。恶意逃废农合机构债务形成的不良贷款,达到追诉刑事责任的,应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逐级成立“清收不良贷款专项小组”,采取“逐笔锁定、建档立卡、专人侦办、逐户销号”的方式开展清收工作,开辟侦办拖欠农合机构贷款案件绿色通道,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案件侦破工作,确保信贷资金不损失,力争清收6356万元

(三)法院诉讼清收。涉及诉讼类案件,由市中级法院牵头,与各县(区)法院配合开辟诉讼、审理、执行“绿色通道”,配备专人上下联动优先办案,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做到快速送达、及时保全、集中审理、迅速下判、高效执行,全面提速审执流程,借款纠纷案件及时审理,对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力争全部执结,力争清收66671万元

组织保障

加快推进双鸭山农合机构清收不良贷款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市政府成立由冯海军同志任组长陈金鹏、王子权同志任副组长市纪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双鸭山市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双鸭山市监分局集贤县、友谊县、宝清县、饶河县、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人民政府双鸭山农合机构市县行社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双鸭山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联社双鸭山办事处,办公室主任由王子权同志兼任。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清收不良贷款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坚决落实市政府的重要部署,严密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量化工作指标,分解工作任务,确保清收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开展。

(二)强化组织保障。各县)也要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并设立联络人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组织成员单位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沟通联系,及时通报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三)强化清收攻坚。各部门各单位对清收难度较大的案件,要提出具体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合力攻坚,对赖债时间较长有还款能力主观无还款意愿的,要组织专人负责收集、完善证据,重点攻坚,重点打击。

(四)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发挥“清收主力军”的作用,协调联动,充分利用自身职能优势,提高清收效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清收工作。

(五)建立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旬报统计制度,定期通报清收不良贷款工作进展情况和进行经验交流。同时,认真做好不良贷款清收成效、工作进展和余额变化等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清收不良贷款的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