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
重点工作和40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有关单位: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和40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已经2018年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为多个单位的,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按照任务分解逐项进行细化安排,制订具体推进方案;各配合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鼎力支持,密切配合责任单位抓好各项工作和民生实事推进落实,不得推诿扯皮。
二、要把细化后的每项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的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细化完成时间节点,确定完成标准和推进措施。原则上每项工作和民生实事每月都要有时间节点,到时间节点无工作进展的要说明原因。
三、各责任单位今年至少要报告4次工作推进落实情况:3月20日前报告部署和启动情况,7月20日前报告上半年推进情况,10月20日前报告前三季度推进情况,12月20日前报告全年完成情况。市政府督办检查室负责全程督办,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推进落实情况。市政府督办检查室联系电话:4225640;电子邮箱:sysdbs@126.com。
附件:1.2018年主要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2.2018年40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