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
开展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更好地实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6〕84号),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决定共同开展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15日上午8:00—11:30。
二、活动地点
市中级法院一楼会议室、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
三、参加人员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各单位负责人或法制工作主管领导,以及本单位法制部门负责人或从事复议、应诉的工作人员。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
1.市政府通报2017年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2.市中级法院通报2017年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3.市中级法院通报行政案件典型案例;
4.市政府、市中级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答记者问。
(二)旁听一起行政案件法庭庭审。
(三)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站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高度重视本次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活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参加活动走近司法、了解司法、理解司法、助力司法、借力司法,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具体承办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相互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11月13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职务、联系方式报市法制办。市法制办联系人:国林峰;电话:4241237、15046907595,市中级法院联系人:杨亮;电话:6168173、13904885261。
附件:全市开展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活动日程安排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9日
附件
全市开展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活动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负责人 |
主持人 |
参会人员 |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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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O 一 七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 上 午 |
7:40—7:50 |
参加活动人员带旁听证到市中级法院北侧门报到、 进入一楼会场。 |
国林峰 杨利国 |
市 中 级 法 院 政 治 部 |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各单位负责人或者法制工作主管领导,以及本单位法制部门负责人或从事复议、应诉的工作人员。 |
市 中 级 法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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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9:00 |
市政府通报2017年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
张守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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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介绍2017年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
李青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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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通报行政案件典型案例。 |
祝玉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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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市中级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答记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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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参加旁听行政案件庭审。 |
骆忠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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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
杨 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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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1:30 |
活动结束,回收旁听证。 |
杨舒然 李 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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