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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正文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23050002790982-00-2017-11-0913402862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11-09

文 号 :双政发〔2017〕13号

主 题 词:行政 司法工作 通知

名 称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活动的通知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

开展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更好地实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684号)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决定共同开展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1115日上午8:0011:30

二、活动地点

市中级法院一楼会议室、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

三、参加人员

各县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各单位负责人或法制工作主管领导,以及本单位法制部门负责人或从事复议、应诉的工作人员。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

1.市政府通报2017年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2.市中级法院通报2017年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3.市中级法院通报行政案件典型案例;

4.市政府、市中级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答记者问。

(二)旁听一起行政案件法庭庭审

(三)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站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高度重视本次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活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参加活动走近司法、了解司法、理解司法、助力司法、借力司法,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具体承办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相互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各单位务必于20171113前将参加人员名单、职务、联系方式报市法制办。市法制办联系人:国林峰电话:424123715046907595中级法院联系人:杨亮电话:616817313904885261

 

附件:全市开展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活动日程安排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119


附件

 

全市开展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活动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负责人

主持人

参会人员

地 点

O

7:407:50

参加活动人员带旁听证到市中级法院北侧门报到、 进入一楼会场

国林峰

杨利国

各县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各单位负责人或者法制工作主管领导,以及本单位法制部门负责人或从事复议、应诉的工作人员。

 

8:009:00

市政府通报2017年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张守和

 

中级法院介绍2017年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李青春

中级法院通报行政案件典型案例

祝玉富

市政府、中级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答记者问

 

组织参加旁听行政案件庭审

骆忠波

组织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杨  亮

11:2011:30

活动结束回收旁听证

杨舒然

李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