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汇总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可通过“中国双鸭山”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政务公开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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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一年来,双鸭山市政务公开办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以为民、爱民、利民为宗旨,扎实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黑龙江省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部署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3月,政府主要领导到任后,按照新的政务公开领导分工,分别在2014年的5月、8月、9月三次政府常务会议上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会议主要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和部署,并为政务公开办补充了工作人员,使政务公开办工作力量得到加强。各县区、各部门也按照政府常务会议的工作部署和我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截止2014年12月中旬,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共建立政务公开专栏432个,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网访问量超过一千万人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0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市、县(区)、乡镇政府公开8700条,占35.4%;市直、县(区)直部门公开15900条,占64.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1337条,占47.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872条,占3.6%;规划计划类信息1450条,占6.1%;行政权利运行类信息1700条,占7.1%;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398条,占5.8%;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450条,占10.2%;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343条,占5.9%;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110条,占4.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340条,占9.7%。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其中,网站公开20431条,政务微博公开369条,政务微信公开850条,政府公报公开210条 ,新闻发布会20次,触摸屏、公告栏等其他形式公开3938条。
(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014年,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为深入贯彻政实施行许可法,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行为,我办牵头会同编办、纪检委、法制办对本市保留的312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次清理,初步清理结果为保留市本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85项(初审6项);清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27项,其中:取消52项(合并37项)、转变管理方式70项(日常监管49项、事后备案11项、行政服务3项,行政确认7项)、下放1项、暂停实施4项,清理比例达40%。按照省里要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的前期工作,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梳理已全部完成。对已经确认的审批事项继续推行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各项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均可在我市相关网站进行查寻。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按照“执政为民、执法护民”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能,结合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大力强化以推进执法办案、严格登记程序、服从服务经济大局为重点的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案件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2014年我市工商、安监、环保、食药监、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700余条。
(五)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截止2014年10月20日,全市市直各单位都完成了财政预决算的信息公开,公开过程中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二是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和市领导指示,大力推动“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步伐,确定教育、交通等十家单位为“三公经费”公开试点单位,细化公开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2015年起全市各单位“三公经费”全部实现网上公开。三是推进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会同市审计局对全市64家单位“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其中21家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进一步提升了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六)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土地使用批复、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内容。截止2014年10月末主动公开土地征收及安置公告33条,行政审批(土地、矿产)75条,采矿权招拍挂3条,网站信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有效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性、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征地拆迁工作透明度。二是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截止11月末处理前期遗留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信息共3项,分别为西环路扩建项目、七星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体育场改扩建项目,涉及被征收人900多户,剩余32户未征收完。对涉及到的征拆房屋户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摸底和测算,为市政府作出正确决策提供了翔实的第一手材料。三是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2014年围绕全市城乡建设重点工作和建设“山水生态城”战略目标,全力推进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建设,从3月-11月末,每月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工程有关情况形成信息予以主动公开。及时将保障性住房信息和工程有关情况形成信息及时在“中国双鸭山”网站和市住建局、房管局等部门网站予以主动公开,全年共公开重点工作信息120条。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500套廉租房近三万平方米正进行分配当中,正在组织各区政府、民政部门做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并采取广播、报纸、电视媒体等多种方式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使我市廉租住房分配更加公平化、透明化、规范化。四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2014年我市招标采购信息99条(其中:公开招标信息30条、邀请招标信息40条、询价采购信息15条、单一来源信息1条、竞争性谈判信息3条、待采项目信息10条),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对采购额度重新进行了调整,扩大了采购范围,将更多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扩大了采购规模。五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发的原则,由项目主管部门做好信息采集、整理和发布的工作,优化信息采集流程,做到了信息一次发布多处共享,确定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采集发布程序,截止目前累计发布信息68条,其中群众路线方面18条;市政工程建设方面18条;试点镇建设和农村泥草房改造方面10条;规范服务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10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他各类检查方面12条。
(七)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凡发生变更的收费项目,变更后7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市各级教育机构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公开要求,对所有涉及教育服务如学费、住宿费、择校费等各类收费均在显著位置进行公开,2014年共主动公开信息794条。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把物价工作动态、各类商品价格监测数据等,都及时面向公众,上网发布,201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7条,其中:政府信息咨询178条;公开电话67条;服务窗口公开信息40条;网络论坛公开信息51条;“其他类”信息20条。二是高校招生和财务信息公开。以突出师生员工和社会关切,就高校招生、财务、人事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进一步细化内容、明确范围,细化到具体条目。主要是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加大高校财务、人事信息公开力度为重点,积极推进高校招生“十公开”、高校财务预决算报表、校内人事任免、引进和招聘人员等信息公开进程。三是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对一些需要服务对象尽快了解的科技方针政策、重大事项等,通过专题会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第一时间公开,提升科技工作透明度,累计公开信息33条。四是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要求,不断规划权利阳光运行,进一步做好重点卫生信息公开。全年公开各类信息99条,进一步确保公众及时获取卫生管理信息。对卫生系统的社会服务承诺制、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我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五是推进就业信息公开。近年来,社区加大了创业扶持力度,特别在资金、场地、税费减免、创业环境、专家指导服务、创业项目推荐、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信息宣传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把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主攻方向,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的信息364条。截止目前,累实现计城镇新就业24568人,城镇新增就业2037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4526人,就业困难人员697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预计控制在4.3%以内,市本级共计为6649人发放补贴1234万元。六是推进社会会保障信息公开。通过各级共同努力,城乡低保已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目标,至本年末,我市本级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5788户,53838人,其中:市本级城市低保对象23775户,50849人,约占全市非农人口的7.3%,月人均补差达305元;市本级农村低保对象2013户,2989人,约占全市农业人口的6.8%,年人均补差达1700元。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八)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环保各项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全部在网上公布,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定期在局门户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宣传栏公示。2014年公开环保信息168余条。涉及国家环保部要求的项目审批信息公开、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和环境突发应急事件信息公开。其中,项目审批公开信息31件,全部完结。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发布48余条。二是做好安全性生产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在我市辖区内发生的六起较大道路(高速)交通事故的调查情况信息全部在网上公开。截止11月中旬,共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发布安全生产信息110余条。三是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2014年8月至10月我办与双鸭山矿业集团连续进行了几次沟通与协调,确定双鸭山市矿业集团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试点单位。2015年初开始,我市矿业集团相关企业财务信息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开。四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2014年,按照省政府食安办的统一部署,我市食安办制定并下发了考核细则,健全和完善的监管机制。制定了《双鸭山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并下发了《双鸭山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行政机关与公、检、法机关的案件移交,提高了办案效率,对违法犯罪分子切实起到了震慑作用。成功举办食品安全、安全用药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共展示宣传板50块,悬挂宣传条幅70余条,宣传海报900余份,发放宣传单6万余份,受理咨询群众近万人次。在全市范围内重点集中开展医疗器械五整顿、食品药品稽查、百日雷霆行动、保护舌尖上的安全、保健食品打四非、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餐饮食品专项整治等八个方面的专项治理行动,使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动公开重点信息233余条。五是推动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我市每两年举办一次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根据企业上报情况,初级筛选后择优推荐3-5家企业。召集地税、国税、工商、环保、安监、财政、经信等相关部门会诊,各部门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对欠税、偷税、出现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等企业进行筛选,并向企业反馈,企业得知自身存在的问题后及时的做了改正,最终根据改正情况共上报23家企业。通过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在全市营造了讲诚信、争做示范的良好氛围,极大的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3条,当面申请14件,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8件,主要涉及环保、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拆迁补偿、规划、教育、卫生等方面内容。
(二)受理办理情况。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已全部受理答复,同意公开答复数22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因不是《条例》所属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全市公开单位实行免费提供依申请公开资料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目前全市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从全市情况看,市直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建设整体好于县区,街道的公开工作整体好于乡镇机关。部分县乡领导重经济轻公共服务管理和建设的现象还客观存在。二是实际公开的内容与规范要求有差距。部分单位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是机构设置及职能、人事信息以及少量的涉及社会管理的制度,而群众普遍关心、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较少。三是具体业务人员不稳定。工作人员兼职多,专业人员少,且人员流动性大,新来的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十分熟悉,对信息内容公开属性和时效性的把握准确度不高,给工作带来不同程度影响。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向基层延伸工作,督促各县区、乡镇继续加强硬件建设,补齐软件缺项。二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导信息公开。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自检、互查、抽查、群众评议等方式全面推动工作,同时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分类排队、奖优罚劣,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强化宣传工作,注意发现和总结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并利用报刊、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工作教育和工作交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五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六是以政府网站公开与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双鸭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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