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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syszwgk 时间:2014-03-28 14:53:00.0 点击量:42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汇总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可通过“中国双鸭山”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政务公开办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266号,邮编:155100
    电话:0469-4249595,传真:0469-4222718
    电子邮箱:syszwgk@126.com
    一、概述
    一年来,双鸭山市政务公开办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要求,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部署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在以往的八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召集各个牵头部门,专门召开研究会,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及时细化、分解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公开专栏385个,全年访问量约870万人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35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县(区)、乡镇政府公开16908条,占83.1%;市直部门公开3450条,占16.9%。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400条,占21.6%;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900条,占14.3%;规划计划类信息2450条,占12.1%;行政许可类信息2608条,占12.8%;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790条,占8.7%;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340条,占6.6%;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770条,占13.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052条,占5.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048条,占5.1%。
    3.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其中,网站公开16157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2500条,新闻发布会公开1条,触摸屏、公告栏等其他形式公开1700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财政预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公开情况。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和市领导指示,大力推动“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步伐,政务公开办会同市审计局对全市64家单位“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其中17家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时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信息。同时,公布了市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各项业务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及办理地点、联系方式等,方便单位和群众办事。
    2.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2013年围绕全市城乡建设重点工作和建设“山水生态城”战略目标,全力推进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建设,全年共组织实施市政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民生工程建设16项,完成投资1.18亿元。从3月-12月,每月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工程有关情况形成信息予以主动公开。及时将保障性住房信息和工程有关情况形成信息及时在“中国双鸭山”网站和市住建局、房产局、棚改办等门户网站予以主动公开。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500套廉租房共24618.46平方米已建成,正在组织各区政府、民政部门做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并采取广播、报纸、电视媒体等多种方式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全年共公开重点工作信息130条,使我市廉租住房分配更加公平化、透明化、规范化。
    3.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2013年,按照省政府食安办的统一部署,我市食安办制定并下发了考核细则,健全和完善的监管机制。制定了《双鸭山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并下发了《双鸭山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行政机关与公、检、法机关的案件移交,提高了办案效率,对违法犯罪分子切实起到了震慑作用。成功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共展示宣传板100余块,悬挂宣传条幅200余条,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设立宣传点50余处,出动宣传人员400余人次,受理咨询群众5000余人。在全市范围内重点集中开展了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大整治、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冷饮专项整治、食品商贩专项整治、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专项整治、“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食品安全百日会战、“护绿打黑”专项治理等八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使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4.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环保各项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全部在网上公布,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定期在局门户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宣传栏公示。市环保局2013年公开信息共计110余条。涉及国家环保部要求的项目审批信息公开、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和环境突发应急事件信息公开。其中,项目审批公开信息3件,项目审批进大厅行动审批项目共计50余件;二是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做好环境空气监测数据面向公众实现周报制度。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发布40余条。在环保局网站和电子屏公布重点污染源监测情况;
    5.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公布招投标事项核准结果、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中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活动等信息,公告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诚信档案等相关信息,充实招投标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部署,除依法公开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等政府监管信息外,还督促市场主体在政府指定网站依法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候选人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3年共发布招标信息1500条。
    6.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提高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加大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订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推进风险预警信息、生产安全应对处置信息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的公开。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做到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杜绝不实传言和猜疑传播的空间;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截止12月中旬,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安全生产信息19条,与双鸭山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了1次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月”期间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发布了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政策规范性文件12篇。
    7.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情况。严格落实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土地使用批复、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内容。2013年主动公开法规公文3条,土地转征公告14条,土地征收及安置公告64条,行政审批(土地、矿产)65条,采矿权招拍挂28条,网站信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大,有效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性、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征地拆迁工作透明度。同时在《黑龙江省国土资源》杂志刊登稿件12篇,在《双鸭山日报》刊登稿件11篇。
    8.价格、收费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凡发生变更的收费项目,变更后7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公开要求,对所有涉及卫生服务如诊疗、手术、药品、检查、注射等各类收费以及新农合报销项目、基本药物目录均在显著位置进行公开。2013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04余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9条,全部是书面申请,主要涉及环保、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拆迁补偿、规划、教育、卫生等方面内容。
    (二)受理办理情况
    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已全部受理答复,全部同意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全市公开单位实行免费提供依申请公开资料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目前全市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说,2013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工作人员更换还比较多,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监察督查机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以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条例》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二是按照市、县结合培训的方式,对所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细化,拓展公开渠道,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责任编辑: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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