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娆)5月30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主要通报近三年来双鸭山市两级法院非法集资案件的审理情况、原因分析、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和手段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主要做法,发布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5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及非法集资案件17件。涉及的主要罪名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惑性极大;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公司化运作,欺骗性较强;利用网络线上线下结合,辐射面更广;利用关系网进行诱骗,扩大受害群体;中老年群体作为重点诱骗对象为主要特点。
在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上,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力度,及时研判非法集资案件的新态势、新情况,准确把握案件特点,形成对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一盘棋”的思想,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打击处置的工作效果,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严格适用缓刑。
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表示,遏制非法集资犯罪,降低犯罪造成的伤害,除了各部门紧密协作,司法机关重拳打击外,也需要社会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擦亮眼睛,保持警惕,筑牢防范非法集资的第一道防线。
双鸭山日报、双鸭山广播电视台、市政府新闻办、双鸭山政府网等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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