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总体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精神,全面推进“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突出问题整改,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总体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一)切实解决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全面排查清理自然保护区内各类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分类施策,明确完成时限,力争在短时间完成问题整改。
(二)健全自然保护区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地方党政主体责任、综合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管理机构直接责任,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三)提升自然保护区监管能力。各县(区)、保护区主管部门要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保障运行经费,落实专职人员,配齐管护装备;加快核准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边界、勘界定桩等基础工作;综合应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提升自然保护区的监管水平。
三、工作原则
(一)突出问题导向
(二)严格依法依规
(三)坚持分类处置
(四)强化职责分工
(五)推进长效监管
四、工作安排
(一)摸清问题底数。
1.进一步开展全面排查,制定问题台账清单。
2.建立问题整改计划表。
3.强化问题会商分析。
(二)指导分类处置。
1.关于矿业权问题。
2.关于水(风)电开发问题。
3.关于采砂问题。
4.关于旅游开发问题。
5.关于毁湿(林、草)开垦问题。
6.关于自然保护区调整问题。
7.关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梳理审查问题。
(三)强化专项督导。
1.会议安排部署。
2.环保执法检查。
3.实行分级挂牌督办。
4.突出问题专函督办和约谈。
5.强化专项执法。
6.提升监管水平。
7.抓好信访维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三)强化追责问责
(四)加大舆论宣传
(责任编辑: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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