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双鸭山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2017年,双鸭山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为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向社会公布双鸭山市物价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双鸭山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局价格调控科联系,联系电话为0469-4289803。邮箱chenxb_J@126.com.
一、概述
2017年,双鸭山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双鸭山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明确局班子成员专人分工,设立并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并下设办公室(在价格调控科),明确专门人员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的更新与维护,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责任,有力地推进了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强了对网络投诉、举报和转办案件的管理,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二)狠抓培训,加大投入。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责任制度、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反馈制度、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行政执法备案制度、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程序和时限、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民主评议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等制度以及党务公开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监督小组工作职责,并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审核政务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和及时有效,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实现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法规、工作报告、规划计划、文件、办事指南、年度报告、重点领域等8个模块约154条(篇)公开内容,公开及时率达100%。一是围绕热点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以及“双随机”工作等信息。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机关内部事务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努力做到透明操作。在一定范围内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重大决策事项公开情况、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等,确保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推进决策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更新政策法规,注重部门规范性文件解读。四是突出价费政策信息公开。实时更新行政事业收费标准和涉企收费动态调整后的清单,公开工商用水同价等改革收费标准和政策,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五是强化责权清单信息公开。实时更新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商品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收费清单内容,让权力置于阳光之下。六是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利用物价网每天公布市区市场肉禽蛋、水产品、蔬菜类零售价格行情,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依托12358价格举报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价费问题。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4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2、http://www.khr51.com/NewCMS/index/html/zwgk/pl_news_qtly.jsp?
3、《双鸭山日报》安邦河晚报。
4、通过四级网络、人工答复12358价格举报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充分保障公民及社会组织对物价部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
监督权,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密切关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专人定期查看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查收申请事项,确定申请事项第一时间受理。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年没有依申请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我局没有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不涉及行管办理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费用情况
我局全年未发生任何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部分价格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存在更新缓慢的问题。
二是部分价格政策需要进一步解读。
三是需要提高价格动态分析深度。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务实创新、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 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队伍教育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提高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依法及时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强化主动发布机制。凡属于《条例》中明确的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务公开平台网站上予以公开。
(三)加强网络平台管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做好局网站的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公众参与等工作,着重抓好公平竞争、放管服工作、涉企收费和价格监管等方面的公开。
附件:
市直部门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双鸭山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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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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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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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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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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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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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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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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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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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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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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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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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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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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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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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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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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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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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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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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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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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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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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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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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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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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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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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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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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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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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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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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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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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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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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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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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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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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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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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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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5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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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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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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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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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 |
(责任编辑: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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