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度 报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岭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现在岭东区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岭东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469-4381313;邮箱ldqxxzx@162.com。
一、概述
(一)强化工作部署,统筹全面推进。2017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关怀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关心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和重点工作,以服务全区、宣传岭东为宗旨,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省、市《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和“放管服”改革、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我区为贯彻黑办发〔2017〕9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并制定了《岭东区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双东政办发【2017】15号文件。明确了此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分解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对落实全面推进“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强化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等具体工作予以规范要求。
(二)强化清单管理,推进政策公开。为进一步加快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区各单位、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权力事项与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全区共保留22项,其中卫生和计划生育局6项、教育体育局4项、安监局2项等其他各部门10项。行政权力事项全区共保留552项,其中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03项、安监局86项、人社局71项等其他部门192项。公共服务事项全区共梳理51项,其中长胜乡16项、民政局10项、卫生和计划生育局6项等其他部门19项。已在市网申平台运行22项行政审批事项。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录人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共132项。我区确保了权责清单的规范性。目前我区共有行政权力701项,已全部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其中,纳入网上办理事项23项。
(三)深化制度改革,规范监管体系。一是加快延伸五证合一改革的内涵外延,指导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合一。我区提早部署,积极构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于3月份印发《岭东区推进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是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实施范围依法界定,共确定将13个部门(单位)列入实施“双随机”抽查范围。推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等情况,对本部门(单位)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各相关部门在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时,将每个检查对象可能要被开展的随机抽查事项都一一列明,便于开展联合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同时,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时同步录入执法证件号,并将其作为随机抽取时的“身份证号”,进一步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检查后及时在岭东区政府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进行公示。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
时间 |
公开信息数 |
同比增长 |
2016年度 |
876 |
|
2017年度 |
960 |
9.5% |
2017年在岭东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60条,向市政府网站公开报送700余条信息,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96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700余条,同比2016年度增长百分之9.5;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4次,举办培训班4次,培训人数28人。我区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机制,每周至少更新5次。加强政府网站之间、政府网站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的联动,进一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区没有收到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
情况
2017年度我区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岭东区第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区政府办理的意见建议共有15件截至目前,15件意见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办复率为100%。岭东区第八届政治政治协商会议提案交区政府办理共28件截止目前,28件提案均已办结完毕,办复率为100%。并全部在岭东区政府网站公示。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度我区政府网站无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上报速度和公开速度较为缓慢,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高,内容版式创新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已经投入运行,但是一些部门应用意识不强,主要还是依靠政务公开栏、电视台、新闻广播等传统载体进行发布,造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系统,信息化水平不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规范。部分单位虽然公开了大量的信息,但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缺乏系统性。
三、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我区将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一)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针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以兼职为主,普遍对业务不太熟悉的的情况,按照集中培训、互动交流的办法,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并实现业务交流常态化,在业务互动中提升工作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载体建设。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加强对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的更新维护,确保各项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健全绩效考核制度,从信息产生源头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加强考核,规范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加大财政资金、行政审批、住房保障、社会服务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拓展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增强信息发布的实效性。
附表
岭东区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总表 |
||
填报单位(盖章):岭东区政府办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4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6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0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8 |
填报单位(盖章):岭东区政府办 |
||
|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7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 |
(责任编辑: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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