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宝山区政府办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需要说明的事项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山区政府办(地址:宝山区银河大街258号,邮编:155131,电话:0469-4338036,电子邮箱:bsqxxzx@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区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切实从税收中心任务实际出发,推行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和自身建设公开,着力强化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突出公开重点,形成职责更清晰、内容更丰富、渠道更畅通、运行更有保障的良好格局,更好地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检查、指导,牵头协调重要事项,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有效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由区领导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执行、各科室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区面,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序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制度规范健全。一是层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等职责。及时从公文系统、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当中整理搜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与纳税人权益相关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方面的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做到工作开展和政府信息公开同频共振;二是认真执行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规定及相关工作部署,结合绩效管理考核、机关效能建设、保密安全检查、舆情管理等工作实践,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再造,进一步细化优化工作细则,理顺工作机制规范,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三是在制度化框架下,重视实际工作中的灵活性运用,特别是在政府信息的公开审核、发布权限、工作责任,以及涉密文件的规范化管理等重要事项上,既保证制度的硬性规定、工作的规范流程,也注重灵活运用、依法合理满足纳税人知情权,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实施。
(四)创新公开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和时效性强,要求高。我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在巩固办公楼、传媒中心等公开信息渠道的同时,加强外网综合建设,通过网站、短信、在线访谈、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优化发布内容,丰富表现形式,提升服务水平和影响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开展政务宣传,使广大群众能在第一时间了解最新政府信息。加强舆情监测,派专人负责舆情监测,收集了解舆情热点,主动回应公众疑问,引领各界人士合法表达诉求。
(三)突出公开重点。紧紧围绕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把政府法律法规、政策解读、重点领域建设、民意征集、回应关切等确定为2017年度信息公开的重点,同时规范公开各类行政审批的时限和程序,确保企业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全面公开,确保所有公开事项简洁易懂,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五)加强监督检查。我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制度,加强对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自上而下地强化对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全面实施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严肃查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认真开展网上评议调查和信息反馈,多角度听取公众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和建议,真正做到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的,通过督查推动具体工作的落实到位。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对依法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为政府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52条,图片信息103条。其中:新闻动态485条;通知公告30条;政务公开501条。微信平台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7条。其中七星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1条,较去年同比增长16%;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21条,较去年同比增长11%。区本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11条,较去年同比增长12%;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40条,较去年同比增长10%。我区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机制,每周至少更新5次。
2017年度主动公开情况对比表
|
主动公开信息 |
较去年同比 |
政府 网站 |
较去年同比 |
政务微信 |
全 区 |
1612条 |
21% |
717条 |
15% |
37条 |
镇、街道办事处 |
101条 |
16% |
77条 |
11% |
16条 |
区本级网站主动公开 |
1511条 |
12% |
640条 |
10% |
21条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区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区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7年,区“两会”期间,共收到31件建议和提案,其中主办件5件,协办件27件。经面商,代表委员对我区主办件答复满意率百分之百,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件,留作参考的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免费制,2017年度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2017年,我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工作目标明确,运行有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社会进步与公众实际需求的增长,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能力、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仍应进一步提升。
四、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区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模式,不断挖掘拓展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新功能,将信息公开发展到更为个性化、大众化、普及化的水平。并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对重大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解疑释惑、积极回应,营造公开、权威、透明的政府良好形象。
附表
宝山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总表 |
||
填报单位(盖章):宝山区政府办公室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1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1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7 |
(责任编辑:市政府办)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双鸭山政务微信公众号(syszw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