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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双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政务公开办 时间:2017-03-22 09:57:12.0 点击量:208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6年双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双鸭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市政府、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全面总结全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汇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基础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统计图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中国·双鸭山”政府门户网-政务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http://www.khr51.com中查阅下载或直接与双鸭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469-4249595,传真:0469-4222718电子邮箱:zwgk9595@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53号)的要求,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工作举措,强化保障机制,着力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使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拉近了政策与群众的距离。

(一)行政行为全过程公开情况。

1.推进决策公开。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建立了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事项外,在决策前都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有关文件。

2.推进执行公开。市审计部门以向市人大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为牵动,深化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的公开,维护了公众知情权、促进了依法行政、推动问题的整改。重点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领导关切的重点审计项目作为优先公开事项,把审计项目基本概况、审计评价、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以及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都原原本本地予以公开。2016年全年,市审计部门已经向市人大常委会公开报告市级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地方税务部门税收征收管理审计、市本级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等情况,共揭示审计发现的问题18个,提出审计建议5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同时,及时总结专项审计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等,以审计信息的形式通过媒体对外公开。部分县区组织开展深挖细查机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庸政懒政怠政”问题集中督查活动,列出问题清单,建立任务台帐,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做到立行立改,加大对问责情况的公开力度,保障政策、决策的部署落实。

3.推进管理公开。市直单位将2016年初保留的155项行政许可事项精简到115项,调整40项(其中:取消3项,委托下放1项,转变管理方式8项,合并6项,暂停实施22项),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我市各县区已完成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政府行政权责清单内容调整工作,重新面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市、县扶贫办在市、县政府网站上公开了扶贫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对国家、省扶贫政策进行了梳理汇总。积极宣传扶贫及建档立卡相关政策,做到了“政策清、程序透、要求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县贫困村村民参与贫困户申请村民代表开会选举产生本村贫困户、并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委会联合入户调查核实,报到乡镇审核后再公示,再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县电视、电台进行公告。经两公示一公告后无异议,将识别出的贫困户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录入国家“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完成贫困户据实识别工作。全市各乡镇已将重新统计的贫困人口录入到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收入状况实行动态监测,及时更新数据,做到应进即进、应退即退。扶贫项目严格遵从信息公开,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

4.推进服务公开。在中介服务事项工作上,严格按照《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双政办发〔201570号)要求,全面清理了市本级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通过取消、转化、保留三种方式清理后,决定保留中介服务事项35项,现已通过黑龙江省权力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示。在公共服务事项工作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要求,建立我市各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共梳理出市直及在双中省直单位33个部门共191项公共服务事项,其中综合服务类21公共服务类170项。编制办事指南191部,制定流程图127幅,对收费事项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已录入省政府办公厅指定平台。

5.推进结果公开。我市及各县区政府在2016年度对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对行政审批、行政规划、行政备案、行政征收等行政事项办理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市行政执法部门也能通过行风热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解读政策法规,宣传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结果(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及行政事项办理结果,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成立了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已组建完成,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实现资源共享,并对政府采购等内容在相关载体上进行了公开。争取尽快完成公共资源配置与国家及省平台对接工作,实现全国并网公开工作。

2.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自全国实行网上审批以来,我市审批项目全部实行网上审批,已审批项目107项,其中审批可研报告及项目建议书56项,核准项目4项,备案项目47项。所有项目通过推介会等形式进行了公开。

3.推进收费项目领域信息公开。市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及政府性基金收费的通知》(双财联发〔20162号),对我市行政事业收费及政府性基金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在市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一口制”收费窗口,对符合管理办法的投资类建设项目实施集中一次性收费。编制《了双鸭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双鸭山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将两个《收费目录》在双鸭山政务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扎实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另外,市财政局将联合物价部门对我市收费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4.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在做好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工作方面。市政府公开下发了《双鸭山市2016年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实施办法》等文件,公开招标完成市区28所学校的布局调整部分校园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工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级复评工作形成了督导评估报告,上报省政府并申请省级验收。各项工作阶段性结束后,都形成工作简报对外公开。

加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公开工作,保证外来务工子女与本地的孩子一样,公平、均衡地接受优质教育。所有政策全部在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并向各社区发放宣传资料。201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共有农民工随迁子女3650人,其中初中1015人,小学2635人,全部实现在居住地所在学区就近入学,入学率100%。招生工作实行了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规定办法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的“五公开”政策。中考的分数线划出后,也在双鸭山市教育网等媒体进行公布。严格执行“阳光分班”政策,每年市区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全部参加阳光分班,学生通过现场抽签、现场签字确定自己所在的班级,班主任现场抽签确定所教班级,教育行政部门现场注册学籍并实行现场公示,有效遏制了择班现象。同时,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本着“五公开、一展示、一答辩、一测评”的“阳光作业”原则,认真组织各县区、各单位和学校教师进行申报、考核、公示等推荐工作。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在学校明显的位置悬挂收费公示牌,将“三公开”(即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国家的收费政策,公开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中小学收费监督举报电话)的内容向社会和家长公布。采取公示栏、家长座谈会、书面送达等形式,将学生评优评先、保送推荐等工作的有关政策、程序、条件、办法等向学生和家长公开,评定和保送的人选,要进行公示。

5.推进户籍迁移政策领域信息公开。市公安系统不断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领域配套改革,全面完成“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统一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为居民户口,实现了居民户籍的“一元化”登记、管理,并通过互联网、微信等手段,借助政府网站等平台,将户口迁移政策、办事流程,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身份证办理等信息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专人维护及时更新部门动态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6.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针对社会各界密切关注救济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急于了解工程建设动态信息的实际需求,市民政部门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增强了工程建设的透明度和社会各界的信任感。并主动邀请市人大、政协等领导实地检查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做到了对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答复、处理满意率均在100%

市气象和应急部门印发了新修订的《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暴雪灾害应急联动机制》、《暴雨灾害应急联动机制》,有效完善了分灾种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际效用,做好相关预案的修订和公示工作。针对今年气候变化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主动开展气象服务工作。2016年,共制作并报送决策气象信息8期、重大气象信息专报8期、气候信息21期、气象信息125期、农业气象旬月报30期、农用天气预报19期、土壤水分监测公报26期,发布预警信号18期、短时临近预警31次。上述信息通过各类新闻媒体,以及bet3365网站、双鸭山气象腾讯认证微博、双鸭山气象微信公众号、黑龙江省气象部门电子政务系统等发布。及时做好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并公开基层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强化了与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联动和组织协调机制,增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置气象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7.推进政府预决算领域信息公开。市财政部门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除涉密部门外,所有市直部门全部纳入公开范围。94个部门的预决算信息已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将2016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信息保持长期的公开状态,方便群众查询与监督。

8.推进“双创”领域信息公开。市人社部门充分利用就业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QQ群、印发宣传单等种信息载体,发布公共就业专项活动相关信息,为求职者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咨询服务窗口,对大学生就业创业活动提供全面政策咨询服务。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公开“春风行动”劳务交流大集、“民营企业招聘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煤城一家人、共同渡难关、携手求发展、脱贫奔小康”公共就业专项活动,提供就业岗位4600个,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34.3万元。将就业困难人员的信息录入金保工程网络体系,实施动态监控,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全年实现0.51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在就业网站公开项目库中160个可使用的创业项目,涉及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服务业等6大行业。全年共实现成功创业1288人,带动就业3864人。

9.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实现了国家、省、市空气质量数据三级联网,环境空气质量由周报向日报的飞跃。同时,市环保部门每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月报各一次,每季度对国控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排放标准、排放量、达标情况等)进行公示,每半年在双鸭山市政府公开网站上发布一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年报。2016年我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37天,超过省下达的325天的任务目标。全年公开我市空气及水质报告38个,公开环境监测结果328个。及时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开行政处罚、重点排污企业、排污收费等信息,督促重点企业对企业基础信息、排污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保应急预案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全面公开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29件信访事项处理结果。调查处理报告分别转交市级新闻媒体,双鸭山日报社27件,刊发23件,剩余4件;转交双鸭山广播电视台15件,播发14件,剩余1件。其他由各县负责网站公示、电视台播发。其中:集贤县5件已全部在政府网站公示、电视台播发;宝清县3件,2件已在政府网站上公示、电视台播发,余1件未公示、播发;饶河县4件已全部在政府网站上公示、电视台播发;友谊县1件已在政府网站上公示、电视台播发。按照属地原则,农垦2件已在垦区红兴隆环保分局网站公示。

10.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领域信息公开。市住建部门细化和明确永久性标牌设置要求,并将控制关口前移到竣工验收监督,将永久性标牌设置情况作为监督机构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我市棚改办、沉治办都已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在每个项目施工现场都立有信息公示牌。市住建部门在第一时间将《全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都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在搜索框中搜索“租赁补贴”即可搜索到相关信息。市住房公积金每年年初都公开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报告,主要包括缴存总体情况、资金归集情况、提取业务情况、贷款发放情况、运营收益情况、其他资金情况等相关信息。

11.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市卫生计生部门通过新闻发言人、“健康双鸭山行动”微信公众号、网站、电视、报纸、电子期刊等渠道公开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各医疗机构把收费项目及标准制成图板,置于明显位置,增加消费透明度。医联体内各成员机构统一加挂由牵头医院名称+医疗联合体构成的标牌,充分发挥牵头医院的品牌效应,提升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任度。在尖山区新兴大街新玛特商场门前,设立了宣传咨询台,悬挂主题条幅,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相关知识;解读新居民膳食指南、膳食宝塔;介绍常见的食源性疾病种类、危害及预防措施(预防食源性疾病的要点、粮食中引起疾病的化学元素、婴儿配方粉加工过程中的食源性致病菌)。

12.推进食药领域信息公开。市食药监管部门对食药监管工作、行政许可办结、行政处罚、办事流程、食用农产品抽检、GSP认证公告、财务预决算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公开,2016年公开相关信息180条(次)。开通“双鸭山食药监”政务微信,每日向公众推送政务信息和食药知识。开展了食品药品抽检监测工作,全年共公布食品抽检信息10期。实施“黑名单”制度,并在单位门户网站开设“红黑榜”专栏,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予以曝光;全市已公开5件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制发双鸭山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公示公告8期,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情况4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注销情况3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情况2期;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经营类)审批情况2期,食品经营许可(食堂类)审批情况2期。

13.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督领域信息公开。市财政部门将包括国有企业行政权力的25项财政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对法律依据、法定时限、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名称和审核确认流程图等规定在双鸭山市行政权力流程梳理工作网上平台上进行公开。同时,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并根据国有企业运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编报信息,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14.推进减税领域信息公开。市地税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税收优惠和减免税政策的信息公开力度。以10个标准化办税服务厅为对外公开主阵地,通过办税服务厅的宣传栏、LED电子屏先后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6年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申报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22号)等7个国家、省级税收优惠和减免税文件进行公开,在每个办税厅安排1名业务精湛、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解答,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优惠和减免税政策。以税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干部进企业、进商户、进社区、进广场等,重点宣传税收优惠和减免税政策,共发放公告宣传单、“营改增”宣传手册12000余份,现场咨询解答涉税问题112个。利用“黑龙江地税12366双鸭山市管理中心”,全年通过电话解答纳税人关于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政策咨询200余个。以“营改增”和“金税三期”软件上线为契机,发放税收公告、税收知识漫画、“办税流程、税收政策二维码”宣传单6000余份。

15.推进企业信用领域信息公开。市商场监管部门开展了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建立并完善我市市场主体数据库。2016年,全市(含四县四区内资、外资、私营)企业年报应报数为7755户,已报数为7256户,年报率为93%,全市个体工商户年报应报数为41511户(四县四区),已报数为39723户,年报率为95%,为实施信用建设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开展了信用信息向社会和有关部门进行公示的“双公示”工作、向已完成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告知办理后置审批,做出无证不经营承诺的“双告知一承诺”工作、对公示信息随机确定监管人员,随机抽查的“双随机”工作。已对全市846户企业(其中市本级347户)进行随机抽查,并建立了经营异常名录和企业信用分层分类管理,为推进信用社会共治奠定了基础。举办了企业注册登记“五证合一”,个体工商业户“两证合一”新闻发布会1次;制定了《双鸭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办法》,并对该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

(三)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1.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市政府结合上级出台政策情况通过及时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市政府相关部门学习、传达上级政策文件精神,解读上级政策范围、内容,并结合本市实际,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通过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并解读了“供给性侧结构改革”、“两去一降”等重要政策措施,将国务院、省政府的政策实质及时传达到基层,确保了重要政策的有效落实和推进。同时,责成市政务公开办指导、协调、监督各相关部门对市本级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解读工作,建立文件同解读方案、解读内容一同报批制度,并按要求在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发布,2016年,共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发布解读稿件398件,对本级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率达到90%以上。

2.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一方面,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市政府办公室责成专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信件等多种渠道收集各类谏言建议和网络舆情,及时了解和解决各方关切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没办理工作,切实解决了群众关心的各类难题。全市共回复各类舆情202次,群众较为满意。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制度。市政府责成市政府督办室对各相关单位的舆情办结时限、反馈内容进行限时督办,并协调各相关部门统一口径及时介入,解决公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争得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3.利用媒体推动公开。市政府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双鸭山日报、广播电视台等载体及新闻媒体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进行公布,提升公众对重要政策文件知情率,提高了政策透明度。并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访谈”栏目解读市县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重大部署及活动41件。并召开4场新闻发布会,刊发通稿、答记者问4次。新闻发布会采取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时效。

4.加强了公开内容标准化建设。认真开展了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工作,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的信息纳入负面清单管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以专栏形式公开规范性文件全文,方便公众查找使用;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四)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情况。

2016年双鸭山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按照国家网站普查要求建立相应栏目并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已经达到国家规定要求。下发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网站新版主页信息加载工作的通知》、《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网站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了全市各级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摸清了家底。截止2016年末,全市共关停网站25个,其中,市直5个,县区20个;例外共36个,其中,市直9个,县区27个;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系统中考核的网站有17家,其中,市直9家,县区门户网站8个。相关内容上挂到市、县(区)级政府网站,实现了网站的集约化管理。2016年,各单位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共报送信息19156条。

双鸭山政务微信公众号于20161030日正式对外发布信息,截止2016年末共发布信息203条。

(五)做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2016年,市政务公开办对全市各县区,市直及在双中省直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2业务培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行讲解,对我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市政府门户网站、“双鸭山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市、县(区)两级公务员培训科目,市县人社部门已进行培训。全年共举办各类政务公开培训班34次,全市共有2606人次接受了培训。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纳入了全市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下发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年度纳入全市目标有关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双政办发〔2016107号),对县区政府、市直及在双中省直单位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报市委考评部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164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市本级公开信息12411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42.55%;市政府部门公开信息6325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21.68%;县区政府公开信息10428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35.77%

全市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832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4723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57.7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492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5.81%;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9930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23.18%;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5687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13.3%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范围。

1.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了《双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双鸭山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关于提高我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标准的通知》等信息。

2.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了《双鸭山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双鸭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双鸭山市现代农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双鸭山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双鸭山至宝山段工程项目情况》、《双鸭山市规划局“十三五”规划谋划》、《双鸭山市区节水规划报告》等信息。

3.财政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了《关于双鸭山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双鸭山市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及政府性基金收费的通知》、《双鸭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双鸭山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等信息。

  4.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公开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双鸭山市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后置审批事项监管依据的通知等信息。

  5.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方面信息。公开了《双鸭山市美丽城镇建设指标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双鸭山市2015年市直和在双中省直单位美丽城镇建设指标考核评价工作办法》等信息。

6.医疗卫生方面信息。公开了《双鸭山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表彰双鸭山市2015年度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先进病区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回头看检查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信息。

7.教育方面信息。公开了《双鸭山市2016年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实施办法》、《双鸭山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目标及任务分解》等信息。

8.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监督检查信息。公开了《双鸭山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双鸭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双鸭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双鸭山市2016年农村春季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双鸭山市县区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期间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后置审批事项监管依据的通知》、《双鸭山市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方案》、《双鸭山市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双鸭山市对外贸易服务区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等信息。

9.公共服务方面信息。公开了《双鸭山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双鸭山市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双鸭山市2016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冬季救助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区天然气置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的意见》、《双鸭山市2016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发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等公众查阅点、双鸭山日报、广播电视台、市长热线电话,以及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等公开渠道的作用。同时,结合社会发展状况,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了“双鸭山政务”微博和微信等公开方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随着依法行政的推进与提升,各级行政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公开申请受理工作,正确对待依申请公开事项,认真研究有关规定和政策,本着认真负责,规范细致的原则,对有效的申请,按照要求的答复方式,及时予以回复。2016年全市共收到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市财政局收到申请1件,市林业局收到申请2件,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对办理结果比较满意。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个别单位对工作的认识不高,市政府部门及县区政府网站还存在更新不及时,双鸭山政务微信公众帐号信息比较单一等问题依然存在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要提高我市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行政机关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二要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强化内容保障,及时调整栏目、更新信息、方便查阅,真正将政府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要加强与双鸭山日报社、双鸭山电视台等重点信息源单位的工作对接,强化综合性信息采编力度;丰富双鸭山政务微信公众帐号推送内容。

附件:《2016年度双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双鸭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7315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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