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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15 13:39:36.0 点击量:76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汇总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可通过“中国双鸭山”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政务公开办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70号城投大厦
      邮编:155100
      电话:0469-4249595,传真:0469-4222718
      电子邮箱:syszwgk@126.com
      一、概述
      一年来,双鸭山市政务公开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以为民、爱民、利民为宗旨,扎实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我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着力从组织领导、机制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有序推进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各县区、各部门也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截止2015年12月末,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共建立政务公开专栏424个。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200余条,其中县(区)、乡镇政府公开17980条,占54.2%;市直、县(区)直部门公开15220条,占45.8%。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网累计访问量超过1268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3033条,占69.3%;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958条,占2.8%;规划计划类信息960条,占2.8%;行政权利处罚类信息810条,占2.4%;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128条,占3.4%;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200条,占6.6%;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531条,占4.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450条,占4.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130条,占3.4%。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其中,网站公开26406条,政务微博公开410条,政务微信公开1860条,政府公报公开300条,新闻发布会9次,触摸屏、公告栏等其他形式公开4215条。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县行政权力流程梳理工作的通知》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双政办文【2015】30号)文件的要求,我市所辖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在11月底前,完成行政权力(涉密事项除外)流程梳理工作。我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在省信息管理平台上公示了2890项(后期修订15项),保留的行政许可143项。截止目前,我市33家市直单位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其中17家单位已报送完成,并且审核成功,其余16家单位已经提交完成并待审。对行政权力流程进行梳理。涉及行政权力流程梳理的38家单位均进行了网上初步录入,审核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1、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截止2015年11月,全市市直各单位都完成了财政预决算的信息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并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2、推进“三公”经费决算公开。2015年起全市各单位“三公经费”全部实现网上公开。“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2015年我市招标采购信息99条(其中:公开招标信息30条、邀请招标信息40条、询价采购信息15条、单一来源信息1条、竞争性谈判信息3条、待采项目信息10条),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对采购额度重新进行了调整,扩大了采购范围,将更多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扩大了采购规模。4、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会同市审计局对全市64家单位“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其中21家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进一步提升了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1、推进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土地使用批复、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内容。截止2015年11月,主动公开土地征收及安置公告33条,行政审批(土地、矿产)75条,采矿权招拍挂3条,网站信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有效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性、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征地拆迁工作透明度。2、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截止2015年11月处理前期遗留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信息共3项,分别为西环路扩建项目、七星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体育场改扩建项目,涉及被征收人900多户,剩余32户未征收完。对涉及到的征拆房屋户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摸底和测算,为市政府作出正确决策提供了翔实的第一手材料。3、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和工程有关情况形成信息及时在“中国双鸭山”网站和市住建局、房管局等部门网站予以主动公开,全年共公开重点工作信息120条。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500套廉租房近三万平方米正进行分配当中,正在组织各区政府、民政部门做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并采取广播、报纸、电视媒体等多种方式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使我市廉租住房分配更加公平化、透明化、规范化。4、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做为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窗口单位,市住房公积金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对网站进行了更新和改版,通过七个模块,即机构简介、行业新闻、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业务指南、公积金查询和交流互动,每个栏目包含若干子栏目,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并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2015年,我中心共在网上发布各类信息25条,回复各类咨询18人次,已有155574人次登录,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了方便。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发布的原则,由项目主管部门做好信息采集、整理和发布的工作,优化信息采集流程,做到了信息一次发布多处共享,确定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采集发布程序,截止目前累计发布信息68条,其中群众路线方面18条;市政工程建设方面18条;试点镇建设和农村泥草房改造方面10条;规范服务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10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他各类检查方面12条。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1、高校招生录取和财务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阳光工程”,重点做好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录取资格、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等信息公开。做好高校财务公开制度,公开财政拔款的使用情况。截止2015年11月,公开此类信息100余条。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通过各级共同努力,城乡低保已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目标,至本年末,我市本级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5788户,53838人,其中:市本级城市低保对象23775户,50849人,约占全市非农人口的7.3%,月人均补差达305元;市本级农村低保对象2013户,2989人,约占全市农业人口的6.8%,年人均补差达1700元。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3、推进就业及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公开。近年来,社区加大了创业扶持力度,特别在资金、场地、税费减免、创业环境、专家指导服务、创业项目推荐、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信息宣传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把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主攻方向,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的信息364条。截止目前,累实现计城镇新就业24568人,城镇新增就业2037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4526人,就业困难人员697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预计控制在4.3%以内,市本级共计为6649人发放补贴1234万元。4、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要求,不断规划权利阳光运行,进一步做好重点卫生信息公开,一是重点公开医疗服务收费信息,二是公开基本医疗保险信息,三是重点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四是重点公开公立医院改革、经营信息。全年公开各类信息99条,进一步确保公众及时获取与民生相关的医疗卫生领域信息,推动我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2015年8月至10月我办与双鸭山矿业集团连续进行了几次沟通与协调,确定双鸭山市矿业集团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试点单位。我市矿业集团相关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整体运行情况等信息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环保各项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全部在网上公布,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定期在局门户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宣传栏公示。2015年公开环保信息168余条。涉及国家环保部要求的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辐射安全、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和环境突发应急事件信息公开。其中,项目审批公开信息31件,全部完结。二是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做好环境空气监测数据面向公众实现周报制度。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发布48余条。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源头可追朔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2015年,成功举办食品安全、安全用药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共展示宣传板30块,悬挂宣传条幅50余条,宣传海报400余份,发放宣传单6万余份,受理咨询群众近万人次。在全市范围内重点集中开展医疗器械五整顿、食品药品稽查、百日雷霆行动、保护舌尖上的安全、保健食品打四非、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餐饮食品专项整治等八个方面的专项治理行动,使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动公开重点信息210余条。
      (九)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相关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包括社会捐款项目、数额及使用情。截止2015年11月,慈善一日捐,累计捐款35万元。
      四、推进其他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农林畜牧水利信息公开。公开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信息,加大重点湿地和新增造林信息,公开畜产品及饲料集市价格监测数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年度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建设进度信息,通过双鸭山市门户网站、双鸭山市政务公开网,2015年11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余条。
      (二)推进文化出版体育信息公开。1、文化出版信息公开。推进文化信息公开,加大有关文化遗址、文物保护的信息公开,公开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信息,市文广新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2、体育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体彩销售与支出情况信息,截止10月份,销售体育彩票1.15亿,公开全民健身设施180个,对外公动公开发布信息19条。
      (三)推进民族外事接待信息公开。协助宗教团体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法制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稳定社会经济建设服务。2015年共公开信息34条,
      (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一是修订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二是推进风险预警信息公开。三是推进生产安全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做到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杜绝不实传言和猜疑传播的空间。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四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在我市辖区内发生的六起较大道路(高速)交通事故的调查情况信息全部在网上公开。截止11月,共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发布安全生产信息120余条。
      (五)推进统计税收金融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建设,推行“综合服务窗口”、“全程服务”和“导税服务”,通过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电视、公告栏、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宣传板、宣传资料架,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缴税,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签约率和上线运行率达到了100%。推进实时批量电子缴库业务,符合条件的达到起征点个体工商户及企业类双定户全部实现批量电子缴库。做好12366短信发送平台建设工作,向纳税人发送纳税服务短信11212条。做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关注公众呼声,对公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跟踪,确保信息服务及时准确,累计接听电话并解答问题2933个,其中咨询类2464个、查询类389个、投诉类9个、违法违纪举报类2个、涉税举报34个、意见建议1个、服务转出34个。2015年主动公开信息136条。
      (六)推进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对一些需要服务对象尽快了解的科技方针政策、重大事项等,通过专题会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第一时间公开,提升科技工作透明度,累计公开信息28条。
      (七)推进价格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7条,其中:政府信息咨询178条;公开电话67条;服务窗口公开信息40条;网络论坛公开信息51条;“其他类”信息20条。
      (八)推进行政处罚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按照“执政为民、执法护民”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能,结合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大力强化以推进执法办案、严格登记程序、服从服务经济大局为重点的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案件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2015年我市工商、安监、环保、食药监、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600余条。
      (九)推进经贸流通信息公开。重点发布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商贸流通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力度,公开粮食收购质价和市场价格的信息,推动供销联社农资供应渠道和农村合作服务改革信息的公开,推进旅游项目、旅游产品及相关政策的信息公开,至2015年11月,主动公开信息65条,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十)推进公安司法信访信息公开。1、司法信息公开。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2015年,本局把“双鸭山市司法行政网”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均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另外,本局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接受市民咨询60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43次,当面咨询接待人11次。2、公安信息公开。一是利用网络公开。通过双鸭山市政府网站、双鸭山市公安局网站及时公开信息,群众可查阅公安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2015年主动公开信息120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在《双鸭日报》开设“警务平台”专栏。三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其他公开形式,确保警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广泛性和有效性。通过开展“110”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形式,在广场、学校等地方发送宣传单和公开资料。针对不同时期、不同时段的重点工作需要在主要街道、公共汽车站上下点利用广告牌,粘贴宣传广告或板报。一年来共出版各类板报134版,张挂横幅标语465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
      (十一)推进行政管理领域信息公开。1、加快文件运转流程,及时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信息。2、推进决策公开化、民主化,及时将决策前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的过程信息公开。3、及时将市领导公务活动信息进行公开。至今主动公开信息领导活动信息180条。4、及时发布我市重要活动新闻发布,至今共举行新闻发布会17次。
      五、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2015年以前我市的政务公开平台主要是政府网站、新闻发言人、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为主。为更好的扩大政府信息发布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我市今年初健全了网上办事和互动交流功能,健全了在线依申请公开功能,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8月份政府搬迁后正式开通,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政务微博“双鸭山政务”微信平台已经开通,截止目前发布政务信息400余条。同时成立了政府政务平台整合专家组,目前正在做项目可研,力争使政府网站与网上政务服务中心互联互通,满足公众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缴费等需求。政府网站板块侧重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网上信访等版块建设,切实回应社会关切,保证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是政务公开工作中最敏感、最复杂的一项工作,我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对接收、登记、立案、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进行制度规范。积极拓展受理渠道,目前我市市民可以通过当面提交、传真、邮箱、网站在线申请等方式提出申请;严格遵守《条例》规定的答复时限,制定了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和标准化文本;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均说明理由;对不同意公开的情况,进行明确告知,截止目前,我市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1件,其中10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均进行了相关解释和说明并明确告知。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全市公开单位实行免费提供依申请公开资料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目前全市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九、2015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单位和领导没明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只是把政府信息公开看做是一项事务性、阶段性任务去应付,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实际公开的内容与规范要求有差距。部分单位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是机构设置及职能、人事信息以及少量的涉及社会管理的制度,而群众普遍关心、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较少。
      (三)具体业务人员不稳定。工作人员兼职多,专业人员少,且人员流动性大,新来的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十分熟悉,对信息内容公开属性和时效性的把握准确度不高,给工作带来不同程度影响。
      十、2016年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任务:
      1、提高我市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行政机关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2、重点内容主动公开细化任务。要求我市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要对本部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排布署,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任务到科室,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强化内容保障,及时调整栏目、更新信息、方便查阅,真正将政府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制度,要按照《条例》要求,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
      4、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负责机构。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培训使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明确公开属性。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甚至“官谣”现象。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举措
      1、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向基层延伸工作,督促各县区、乡镇继续加强硬件建设,补齐软件缺项。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和其他领域信息的信息公开。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自检、互查、抽查、群众评议等方式全面推动工作,同时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分类排队、奖优罚劣,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
      4、强化宣传工作,注意发现和总结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并利用报刊、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工作教育和工作交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5、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6、以政府网站公开与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双鸭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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