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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春同志在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8-06-22 责任编辑:市安监局

在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明春

(2017年6月5日)

同志们: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16个“安全生产月”,同时自6月1日开始至11月底在全国各地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近日,省政府安委办印发了《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方案》,对开展活动做出了具体部署。刚才,育超同志代表省组委会通报了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情况。下面,受亚枫副省长委托,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

多年来,我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深入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夯实安全基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今年1-4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219起、死亡158人,同比分别减少104起、43人,分别下降32.2%和21.4%。尽管全省上下保持着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可还是发生了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公司东荣二矿“3.9”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7名矿工遇难,令人十分痛心,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任务十分艰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摆上突出位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强调:“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庆伟书记上任伊始,就赴省安全监管局调研并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明确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思想上再紧一扣,制度上再严一分,工作上再实一些”。就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陆昊省长专门批示“要认真组织,措施要有我省针对性”。亚枫副省长也做出了批示。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认真组织、扎实开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广泛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三个继续下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紧扣主题,大力营造安全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根本。从我省情况看,还存在“政热企冷”现象,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落实不到位问题还比较突出。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要突出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要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精神和《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法定要求,讲清讲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的决定性作用。活动期间,安监、公安消防、交通运输、住建、教育、质监、煤监、煤管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深入本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开展对口宣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围绕活动部署,同步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典型经验观摩等活动。省、市两级政府安委会都要组成宣讲团,深入基层和重点企业开展宣讲,营造安全氛围,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要突出“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今年,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哈尔滨市举行,省、市两级活动组委会要精心组织安排,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面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常识、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要组织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各级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要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开展在线访谈、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范围。省政府安委办还将赴部分城市指导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要扎实开展,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广泛宣传。

三要突出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针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水平。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鼓励人民群众通过“12350”热线,积极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自主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四要突出生产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活动。紧紧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突出事故原因剖析、事故教训警示,深入开展事故案例反思大讨论,教育引导企业和职工群众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要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做到“一地出事故、全省受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要突出抓好“安全生产龙江行”五个专题活动。事故隐患曝光、典型经验、科技强安、监管执法和应急演练五个专题行至11月底结束。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邀请主流媒体参与,组织开展区域性、行业性活动,切实发挥宣传、采访和督导“三位一体”作用,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发挥“以月促年”作用,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结合实际开展好各类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三、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为加强对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担任主任、中省直14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活动组委会。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导的工作职责,细化活动方案,分解活动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最大限度地提高活动覆盖面和公众参与度。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策划开展好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级政府领导同志和安全监管部门、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分别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或“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交通运输、住建、煤监、煤管等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专项活动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特色活动,不断增强活动吸引力和影响力。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广泛传播和快速渗透等作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有深度的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活动,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总结报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活动结束后省政府安委办将对各地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通报,持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目前正值夏季,我省公路水路运输繁忙,建筑施工进入旺季,旅游逐步升温,大型地下商场、车站、机场、码头等人流、车流、物流相对集中。加之夏季大风、高温、暴雨等季节性灾害天气多发,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周密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组织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治理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志们,今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已经启动,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在全社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